“CBD核心区”变几栋写字楼的隔壁,“一站式名校优教”变一纸空言,“湖景豪宅”变池塘边的房子,“地铁房”坐地铁要走半个小时……这不是段子,是一个又一个买房人的血泪史。
广告打得好,不如开发商的宣传套路长,哪些年你经历了哪些宣传套路?
那些年,开发商吹过的“假牛皮”
为了“忽悠”购房者买房,开发商总能想出各种“千奇百怪”的售房套路。夸大宣传配套设施、学区房、地铁等优势已经是传统艺能了,更有甚者,不惜以“造假”的模式,凭空变出“配套”,套路之多着实令人防不胜防。
2020年10月,济南宝能城做假地铁站牌忽悠购房者,营造“地铁房”的假象。成都万象新天地开发商在商场外设立假公交站牌,聚集人气。
在湖南长沙北辰中央公园,原本的人工湖变成二维塑胶湖。哈尔滨开发商化身“神笔马良”,“新房窗户是画上去的”。此外绿化缩水,栽点假花假树也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武汉经开区海伦小镇小区4期曾给草地喷 " 绿漆 "。路劲·时代城宣称自己有湿地公园,但事实证明湿地公园只是规划,并不一定会有。
正所谓“红烧牛肉面还没有红烧牛肉呢”,图文不对版的事能叫虚假吗?
如果说这些行为还只是在危险边缘试探,那么就有更大胆的开发商把心思放在了“政府”身上。绿地北展济南置业有限公司此前在对某单位团购促销中,就曾炒作“济南市政府将搬迁至先行区”的不实信息,以此提升区域价值、土地价值。
政府搬迁也敢炒?为啥房企的胆都这么大呢?
太美的承诺,因为不用“负责任”?
要回答这个问题,不妨先来看看绿地北展济南置业有限公司炒作事件的最终结果。
2020年5月2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对绿地北展济南置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罚款44万元的行政处罚。
44万,什么概念?
对购房者来说,是掏空钱包的半辈积蓄,对房企来说,不过九牛一小撮毛而已。
而这个经济处罚还不是最低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奥山经开澎湃城,售房时宣称“一站式名校优教,全龄教育国际校区” ,结果如今根本没有实现,均价9000一平的“学区房”成为泡影。
最终,市场监管部门以虚假宣传为由,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位于武汉东西湖区的金辉江樾云著,在早期宣传时,也称地块将会配套985、211高校附属小学。项目首开时,毛坯均价14600元/平,比当时周围楼盘贵约3000元/平,许多购房者就是冲着学区来的。
但在2020年12月,一期临近交付时,学校仍未有任何进展。
在东西湖区相关部门提出整改要求之后,金辉江樾云著将之前宣传的“985/211附属小学”更改为“全优小学”,此事也无后续处罚。
前不久,FM89.6武汉交通广播的记者曾接到中建壹品澜郡涉及虚假宣传的爆料,业主表示当初说好的“人车分流”,收房后却不是那么回事。
为了弄清事实,记者曾主动陪同业主前去中建壹品澜郡项目部了解情况,却不料遭到工作人员阻挠,甚至直接动手抢夺记者的摄像机。最终,记者选择报警,在警方的协调下,一行人才得以安全离开中建壹品澜郡项目部,处罚与否不得而知。
就在近期,武汉当代华侨城·汉口道6号也被爆出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一期入户大厅和之前宣传图上的宽敞明亮的入户大厅完全不一样,现实中只是一个狭窄的走廊,还有阳台缩水,次卧有下水管道问题,截止目前也是无解决方案。
政府“轻飘飘”处罚之后,借着虚假宣传,只要多卖出两三套房子,违法成本就能收回,对房企而言,无异于隔靴搔痒。要看到,因为房子是大宗商品,动辄数百万的价格,这里面蕴含的违法机会成本,远低于同样金额罚款的其它商品。因为约束力有限,房企虚假宣传才能变本加厉。
其实,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房企逐利。高杠杆高周转下追求高利润,再加上每年占销售费用比约42%的广告推广费要发挥应有的“效果”,利用虚假宣传来割韭菜,最后自己赚得满盆体钵早已是常规套路。
“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所有的痛都是购房者来承受,但这一切是无解的吗?
答案当然是“不”。
“他律”是底线,关键还需“自律”
针对房企虚假宣传情况,政府及地方相关部门曾多次出台政策、法律法规予以遏制。
不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还是《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均对房企做出相应规范,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过这远远不够。
在依法予以罚款的有限经济惩罚力度之外,还应在重点城市内开展重点打击。例如2021年5月26日,海南省住建厅等四部门联合严打房企虚假宣传,展现“房住不炒”决心。2021年6月4日,武汉启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活动,重点打击房产开发企业虚假宣传、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恶意炒作。
无论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是广告法,直接处罚不能只是一个“挠痒痒”的手段,不妨将相关企业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强化其违法的社会成本。在武汉已有相关条例,武汉房管局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其处理方式为责令限期整改、罚款、降低开发企业资质和记录企业信用档案的手段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处理。
政策与手段必须双管齐下,坚决遏制房企虚假宣传之风。但正如,法大教授罗翔曾说过的一句话: 法律只是对人们,最低的道德要求。
企业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破除虚假宣传上,关键责任还在房企。
翻开国内国外的商业历史,从没有哪一个行业,能像中国房地产行业一样,在“高杠杆、高周转、高负债”的模式下,拥有如此多销售额以千亿级计的“百强房企”、“千亿房企”。对一个房企来说,它的目标甚至不是建造一座好房子,而是“费尽心思”成为所谓的“千亿房企”。
但这恰恰是本末倒置。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房子乃人民安身立命之本。“房住不炒”并不是一句空空口号,它的背后是数亿中国人的殷殷盼望。作为城市共建者,房企理应把建造每一个质量优秀的房子摆在首位,房子是什么样,宣传就应该是什么样,而不是吹成假大空,诱骗购房者买到“货不对板”的“惊吓房”。
须知,诚实比一切智谋更好,而且它是智谋的基本条件。每一个想走的长远的“千亿房企”更应一诺千金,恪守商业道德与良心。
避坑TIPS:
1、购房“火眼金睛术”之如何看穿房企的宣传话术
首先,对开发商传递的信息不能全信,一定要半信半疑。购房前需亲身调查、仔细了解楼盘周围的配套、交通、人气等各方面配套,眼见为实。
其次,不要轻信无字面凭据的“学区”等信息。一般情况下,新建小区的学区要到交付后才能最终确定,因此购房者不要轻信置业顾问给出的口述凭证。
最后,一定要多方打听,认真查看购房合同。一般协议里有“最终交付以政府规划或最终确定的示意图为准”类似的字眼,在签订时需谨慎。
2、“维权棒法”之如何有效维权
首先,一定要留好开发商的广告单页、售楼处的沙盘模型,还有置业顾问提供的视频、户型图等。一旦收房时发现“货不对板”,即可提供有效证据供相关部门认定。
其次,可向各区市的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也可拨打市长热线,去各城市留言板、民生栏目或各类公开平台投诉,寻求解决办法,直至获得满意答复。
最后,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相关行政机关对虚假宣传进行了认定和处罚,可以以此为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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