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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审议 个人混投生活垃圾最高罚200元

6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草案规定,个人将生活垃圾混合投放、拒不改正,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草案提出,我省生活垃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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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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